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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

校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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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附幼接送幼兒事項及請假辦法、常用表單下載

※常用表單下載(請於本頁面最下方下載):
新店附幼--接送委託單
新店附幼--幼兒請假申請單
新店附幼--餵藥委託書

壹、接送幼兒事項
一、以家長自行接送為原則,並盡量準時接送幼兒。勿過早或過遲,以免幼兒焦慮;接送幼兒時,請攜帶「幼兒園接送證」讓警衛先生查驗。幼兒園接送證有效日期為:113.09.01-114.06.30,請於6/30結業式繳回接送證。
二、 時間
1.上學:8:00~8:30到校,請勿遲到,以免影響幼兒學習。
若早到的幼兒(7:30~8:00),請將孩子帶幼兒園區(星星班),統一由值日老師看顧。
2.放學:15:50~16:00,統一在校門口放學。
三、 由兄姊接送之幼生,放學時請在校門口會合。
四、 上午8:00至下午15:50期間,學校後門及側門不開放,若欲進入校園請由正門進入。
五、 若無法親自到園接幼兒回家,必須臨時委託他人代接,也請家長事先來電與班導師聯繫;若為長期由安親班或他人接送,請填寫「新店附幼--接送委託單」。
六、放學超過16:00未接幼兒,請至延長照顧班接孩子,並繳交當日逾時照顧費用。

貳、請假辦法
一、 當天早上臨時請假
幼生若需請假,請於上午8:00-9:00以電話與園方聯繫或事先在班級群組傳訊息請假。
二、 上課中途請假
上課中欲將幼兒接回家時,請先告知老師,並持「幼兒園接送證」,填寫「學生外出或請假核准單」,經班導師簽核後再將單子交給警衛先生查驗,始得帶幼兒離校。
三、連續請假之退費
請填寫「新店附幼--幼兒請假申請單」
依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第八條規定: 幼兒因故請假,於請假日前「辦妥」請假手續,且實際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或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強制停課,幼兒於停課期間配合停課者 ,公立幼兒園應按當月請假、停課或放假日數比例,退還繳交費用 。

參、 健康保育配合事宜
一、幼兒請著輕便衣物及套上圍兜來上學。運動服固定於每週三穿著。
二、.若您發現幼兒感染下列疾病,如:「腸病毒、流感、結膜炎、新冠肺炎、諾羅病毒、腺病毒、水痘、腮腺炎、麻疹、疥瘡……」,經醫師確診後,請務必讓他在家中休息,並告知園方以便通報疾管單位,切勿來園,以免傳染給其他幼兒。
三、若幼兒有發燒、腹瀉、嘔吐之症狀亦請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後再上學。
四、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請特別告知老師有關藥物、飲食、衣著等注意事項。
五、如需午餐前(後)服藥,請家長填妥「餵藥委託書」含藥品名稱、藥品項目、藥品有效日期與醫師處方箋。若無填寫「新店附幼--餵藥委託書」、藥袋與處方箋不相符、過期藥物、退燒藥水、保健食品等,恕老師無法協助餵藥工作。
六、幼兒對某種食物或物品過敏,請事先告知老師。
七、就醫辦法:
1.幼兒在園若有突發狀況時,我們會通知您將幼兒帶回看診休息。
2.幼兒在園若有輕微受傷時,老師會視情況將幼兒帶至學校「健康中心」,請護理師協助處理並和家長聯繫。
3.幼兒在園發生緊急事件時,我們將依您填寫的緊急事件聯絡電話聯繫家長,若無法聯繫到家長時,我們立即送往就近之醫院診療,並儘速通知您。

肆、幼兒園各班分機
02-2910-3483
月亮班 分機 803 (幼兒園主任)
寶貝班 分機 804
星星班 分機 805
太陽班 分機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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