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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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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立法院會議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時通過之相關附帶決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6797號函辦理。
二、旨揭會議計通過6項附帶決議,其中需學校配合辦理之附帶決議如下:
(一)第2項:請校園餐飲業者製備飲食時,應考量以符合環境永續與動物福利及有益於人民之健康飲食。
(二)第4項:請校園餐飲業者主動落實標示各類餐食之營養成分,以作為教職員工生挑選健康餐飲之參考。

三、副本抄送各團膳餐飲業者,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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