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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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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支用要點修正規定,原則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部分項目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2年9月28日農糧字第1121073867A號及112年10月17日農授糧字第1121074048A號函辦理。
二、本次主要修正項目臚列如下:
(一)配合組織改組,將名稱修正為農業部。
(二)有關生鮮蔬菜之規範,新增表格一「短期葉菜類應使用有機或產銷履歷農產品一覽表」,規範小白菜、青梗白菜、油菜、青油菜、蕹菜、菠菜、葉萵苣、芥菜、茼蒿、莧菜、山蘇及龍鬚菜等12項短期葉菜類應使用有機或產銷履歷產品(不論使用在哪道菜)。
(三)雜糧類:紅豆、花生、甘藷及冰烤地瓜應為產銷履歷農產品。
(四)將天災等不可抗力條款單獨列出。
(五)採用農漁畜產品別之國產可溯源食材金額表-農糧產品補助係數調整,有機標章自補助自每公斤41元調升至42元,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優良農產品標章自每公斤17元調升至18元,溯源農糧產品追溯條碼自4元調降至3元。
(六)上述規定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

三、前日受小犬颱風影響造成農業災情,致短期葉菜類受損嚴重,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依支用要點第6點附件1第1點第1款「採供應日數計算者」,同款第2目表格1所列之小白菜、青梗白菜、油菜、青油菜、蕹菜、菠菜、葉萵苣、芥菜、茼蒿、莧菜、山蘇及龍鬚菜等12項短期葉菜類,調整自113年1月1日起應使用有機或產銷履歷農產品,始符合經費請領規定。採重量計算者,仍於112年11月1日生效。
四、檢附修正後支用要點及農業部公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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