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30期特殊教育與心理評量人員(鑑定評估人員)培訓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辦理。
本案旨在提升本市教師執行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之教育與心理評量之專業能力,使學生獲致適切之鑑定、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
本市每位特教教師皆應協助校內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教育需求評估事宜,鼓勵優先薦派校內正式特教合格教師但未具備本市正式鑑定評估教師資格者參加;另,學校如為個案量多,須申請他校人力支援者,請務必薦派教師受訓,送訓情形將列為日後是否受理申請他校人力支援鑑定之參考。
本研習名額有限,且屬培訓認證課程並核給公假派代之研習,需由學校薦派報名,為確保培訓資源有效運用,請學校務必事先徵詢教師意願後薦派,並於115年6月17日前完成報名。
報名經錄取者,應全程出席並配合完成研習所定之實作任務,錄取後若未能履行參與義務或完成實作任務,相關情形將函知所屬學校落實行政督導。
本局同意研習時間核予教師公假派代出席,另為進行個案實作任務,相關評估工作,請利用無課務時間進行,如因施測及評估需求致協調課務困難,本局同意公假派代登記,並依實至多核予半日,倘個案為校外學生,則至多核予2個半日公假派代,實際給假認定由學校本權責辦理。
研習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相關問題請聯繫本市第一特教資源中心(02)29438252分機708。
本案旨在提升本市教師執行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之教育與心理評量之專業能力,使學生獲致適切之鑑定、教育安置及相關服務。
本市每位特教教師皆應協助校內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教育需求評估事宜,鼓勵優先薦派校內正式特教合格教師但未具備本市正式鑑定評估教師資格者參加;另,學校如為個案量多,須申請他校人力支援者,請務必薦派教師受訓,送訓情形將列為日後是否受理申請他校人力支援鑑定之參考。
本研習名額有限,且屬培訓認證課程並核給公假派代之研習,需由學校薦派報名,為確保培訓資源有效運用,請學校務必事先徵詢教師意願後薦派,並於115年6月17日前完成報名。
報名經錄取者,應全程出席並配合完成研習所定之實作任務,錄取後若未能履行參與義務或完成實作任務,相關情形將函知所屬學校落實行政督導。
本局同意研習時間核予教師公假派代出席,另為進行個案實作任務,相關評估工作,請利用無課務時間進行,如因施測及評估需求致協調課務困難,本局同意公假派代登記,並依實至多核予半日,倘個案為校外學生,則至多核予2個半日公假派代,實際給假認定由學校本權責辦理。
研習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相關問題請聯繫本市第一特教資源中心(02)29438252分機708。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