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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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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仁務必遵守「酒後不開(騎)車」之觀念及相關責任,檢附修正後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新北市政府非公務人員酒後駕車懲處處理原則」各1份。

為杜絕同仁酒後駕車之行為,以維護政府形象及保障交通安全,請同仁務必遵守「酒後不開(騎)車」之觀念及相關責任,檢附「108年11月18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082128639號函(抄本)」、修正後之「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新北市政府非公務人員酒後駕車懲處處理原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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