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新店區新店國民小學

校園網站

:::

重申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同仁應恪遵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

主旨:重申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同仁應恪遵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辦理。
二、按本規範第8點規定略以,本府各機關辦理員工餐敘或其他聯誼活動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邀請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自然人參加。但經衡量社會禮儀或習俗或業務聯繫上確有必要者,得經簽報首長或其授權之主管,並知會政風機構後,邀請廠商或自然人與會。
(二)不得接受廠商贊助活動所需經費。
(三)不得向廠商徵募或收受廠商捐贈之摸彩或抽獎活動所需之經費或禮品。
(四)如遇廠商主動提供相關禮品或經費時,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知會政風機構;退還有困難者,應於受贈之日起7日內,交由政風機構以付費收受、歸公或轉贈慈善機構之方式處理。
三、鑒於農曆春節將屆,多有舉辦年終尾牙餐敘及摸彩活動習例,為避免造成外界觀感不佳及執行公務遭受質疑,請遵照本規範並落實登錄報備事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5日新北教政字第1110007703號)
瀏覽數:
登入成功